娇龙's profile一叶一菩提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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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若只如初见
August 26 家的颜色 慢慢回头望,夏天已经过去了一半。。。。那场“革命”也过去近4个月,人一样的活着,我也一样的生存着。
我的坚强让别人感觉是一直都有的“优良品质”,却从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这是否是遗传了家里人的谁。。。。。。某一晚,我很认真的排了个顺序。
林记在家里是最孝顺的女儿,万事都要操心。对家人的体贴与关怀绝对称得上是中国最标准的孝子。她像是太阳,把自己的温暖与大家分享,照耀着其他星系。她是金色,闪耀又坚强!
爸爸是家中6个孩子中最白净最特别的一个。爸爸像是大海,博大又温柔;他是蓝色,智慧且仁爱!
我最爱的外公,过世10年。。。印象里,他应该是红色,热情时尚,对我的爱是传统又深刻。
外婆的带鱼是全世界最窝心的美味,只有我能特例请她单独烹制一份。外婆是深棕色,调和着整个家族里的每个人,用一颗善良的心包容着外公年轻时犯下的错。
…… ……
我是什么颜色呢!林记带给我坚强!爸爸带给我智慧!外公带给我热情!外婆带给我善良!。。。。。。我想我是绿色!
最经我的生活里多了一个颜色----表姐。她的出现,给我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影响,她那段刻骨铭心的经历与她的性格。。。该是什么颜色? July 07 川宁情绪 温柔入侵 今天食素,翻开“大食袋”,才发现友人赠予的饼干还“安详”的躺在那里,于是决定今天让它见光。要完美的我,小心翼翼的撕开包装纸,才发现原来里面的包装比外包装更华丽。惊喜的打开黑色铁盒,饼干的长相倒也一般,外包装却精致得舍不得丢弃,这让我想起来了一句成语----“买椟还珠”。为了配合这道精美点心,我忽然觉得应该配搭着优雅的“川宁茶”。所以……
“川宁”的茶袋做得透明且香气扑鼻。我最喜欢洋甘菊和蜜桃味的茶袋,茶袋还未从包装纸中取出,你就能被那股沁心的气息吸引。鼻子会忍不住想去亲吻手中的茶袋,不愿离开。
图片中的容器太小了,不能完全让茶袋舒展,只能委屈的蜷缩在透明的容器里,安静的任我摆布。
。。。。。。。
在得知家乡正被老天眷顾着下了一天一夜的大暴雨之后,我完全没有心思感受那里的狂风暴雨;因为我正抬头看,这里呈现的是一片雨过天晴的罕景。晚霞宛如丝带缠绕在天边,温柔的随风卷舒。
没有带相机,无法将那么绝美的云彩分享。不甘心的我决定学彩云妹妹---追月;去追逐那片华美的云。。。。雨后,空气清澈如溪,呼,吸,你能闻到甘菊的清香,不,是蜜桃的味道。。。怎么会。。。。
原来是端着“川宁”的我想得入神,错把茶包的味道当做雨后的空气~~~~
指尖还缠绕着茶包的细线,味蕾已经开始作用,直接告诉了大脑这种味道是存储在喜欢的左脑,还是不排斥的右脑。。。最终,我替味蕾告诉自己,我还是更加喜欢“川宁”的洋甘菊味道。它让我容易忽略焦躁,轻易想起儿时雨后的夏季。
January 25 今年过年不折腾 08年即将翻过去,呵呵~~~回首这一年,国家经历了不少折腾,那个股市折腾的已经严重缩水。那个奥运折腾的让人头晕。家里的兄弟姐妹们折腾着结婚。。。。。。
咱为了不跟着起哄,决定不折腾,蛰伏着过。
所以我感激我在这年尾能安心的过着这个年。哈哈哈~~~~
祝我的家人个个身体健康!
愿我的朋友人人生活愉快!
November 22 看友人篇“我的意大利”有感 因为偶然,拜读了一位资深语文老师的“作文”,名《我的意大利》。激荡了我脑中的细胞。有感于此文,随性卖弄几句,如此,
第一次寄情于“意大利”是因为《罗马假日》里那家理发店。儿时的幻想总让人觉得即幼稚又可笑,幻想着是否自己坐在那张椅子上找同样的人剪,也能剪出像“奥黛丽·赫本”那样迷死众生的俏模样。 第二次寄情于“意大利”是因为迷上了一个意大利式的男人。这个人叫“罗伯特·巴乔”。山羊胡须,信仰佛教,很好的人缘和性格……让我第一次对一个外国血统的男人产生兴趣。 第三次寄情于“意大利”,那大概是我这辈子最不幸的爱情遭遇----一趟该死的“意大利之旅”。毫不掩饰的爱上了一个“意式”作风的男人。因为他快乐所以我快乐;喜欢他所喜欢的一切,就算我不会喝酒,也会尝试着去喝,感受着他心里的那份涩。原本以为这杯爱情酿的酒,是红色的葡萄酒,时间越久越芳醇。可惜只是一杯二锅头,粗糙且容易上头。 第四次寄情,纯然了很多。不是佛罗伦萨的神秘感,而是安德烈·波切利那犹如上帝般浑厚的天籁。让我开始重新审视了自己古典音乐的偶像。引用意大利著名声乐教授鲁道夫·切莱蒂的一句话:“安德烈·波切利是迄今为止我所听到的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喉”。 你说,意大利于你是爱情,不知道是哪种爱情。是梁山伯与祝英台那种爱情呢?!还是胡兰成与张爱玲?!…… …… 我说,意大利于我只是一个国家,我爱它的理由最简单不过,只是一个可以因文化背景不同而神往的消暑度假之圣地。 我们……相同的是,喜欢的国家一样;不同的是,你喜欢它是因为有爱情。我喜欢它是因为文化迥异。 November 12 牵手比做爱重要 在餐厅里吃饭,随意的翻看了一本书。名字忘记了,作者是号称近期写过一篇很火的网络日记的女主角,至于内容太多,我也没有仔细阅读。粗略的拜读了一下她的文笔。看见一排文字觉得温暖,摘录了一些内容来这里分享。
我喜欢我爱的男人,走在路上时,他的步伐比较大,在我的前头,仍然记得把手往后伸,手心向上,暗示着我赶快向前抓住他的手。那种感觉,深刻的窝心。男人手心的温度总是暖的刚好,你只能习惯那一种“他的温度”。当我们长大了,谈恋爱的速度变得快,牵手的重要性小到微不足道。我们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不再由牵手开始,可能因为吻了他所以开始了恋情,可能和一个男人做爱才开始爱上,更可能什么都做过了,却一点也不爱他。我们开始习惯于复杂的情感关系,深层的肉体关系,却忽略了最简单的牵手。或许不是忽略,只是不愿意重视。我们常学着保护自己,连带的任何付出都受到保护。走在路上我常会被牵着手的老夫妻感动,有多少人年老了,走不动了,还会牵着你的手慢慢走?爱情不再那么简单,但我依然相信,牵手比做爱重要!!! 摘自《嘉人》 October 28 当“韦小宝”遇见《鹿鼎记》(上) 以前很少看金庸的《鹿鼎记》,原因是一,没有时间;二剧情太过冗长。最近借着在家做宅女的机会,把黄晓明版的从头到尾而看了一边。这个版本的优点是,借着在国内的资源,外景都不错,演员整容也庞大。缺点是,有很多剧情交代的太过含糊,明显有忽悠观众的嫌疑。威胁是,市场受欢迎程度一定没有香港陈小春版的卖座。机会点是,黄晓明这下出尽了风头,也证实了自己的表演实力。但还有待提高。
且不说这部《鹿鼎记》如何吧。我想说的是“韦小宝”此人,为何能如此招人“喜欢”?为何能年纪轻轻就飞黄腾达做了大官?为何又在逃跑的关键时刻,得到帮助顺利逃之夭夭?这些让我看都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首先,我从女孩子的角度来说,他之所以有那么多的老婆,和他本人风流好色还是有些关系的。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有幽默感,愿意讨女孩子开心,会体贴她喜欢的女人。这些都是现在社会上很多男孩子缺乏的优点。有很多男孩子遇见自己喜欢的人,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尽想极力表现自己的性格和能力,殊不知,其实在交往初期,男孩们只要能经常让你喜欢的女孩子笑,就表明你们的关系不远了。试想现在社会上的女孩都是独生子女,都是公主,有几个女孩还有空看你一个人表演你的个性,她们需要的是你能让她感到她是独特的,和你在一起的生活是愉悦的。如果你是女孩儿,你是愿意和书呆子在一起呢?还是愿意和一个整天都能把你逗得心花怒放的人在一起。所以,韦小宝同学能博得那七个美人归也不为过了。
第二点,韦小宝之所以能够年纪轻轻就做了大官还有多重的江湖身份 ,一,跟他的本性聪明有关,他每每遇到危机时,都不是立刻回避,反而他会顺着危机抓住机会拿现有的优势去跟对方交换(讨价还价),这点可以说他是够机智够勇敢。二,他很会及时处理当下。拿现在我们的管理学术语来讲,就是韦小宝知道什么是当下手中最紧急最重要的事情。我作为一个观众会常以为韦小宝忘记了答应他人的很多事情,但是后来才知道原来他不是忘记了,而是牢牢地记在了心里,只是在等待机会一起解决掉。而往往结果是他运气好,也都能让他等到机会并迎刃而解。
第三点,韦小宝够义气,有社会正义感,当他面临剿灭天地会和刺杀康熙两难的时候,他宁愿逃避也不愿意面对任何一方。还有,郑克爽杀了他的师傅陈近南,虽然日后郑家投靠了清廷,但是他还是想方设法的刁难和奚落郑。这种正义感让观众觉得韦小宝虽然是一个“小痞子”,但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正面“小痞子”。
第四点,韦小宝管人的技术似乎很特别。他善于收买人心,他不算贪心,他知道钱是赚不完的,当他一有机会,手上有多余的金钱时会立刻分给手下办事的人员,这点让我联想到管理学中的“及时奖励”,也看出现今社会很流行的“行贿”他那个年代也运用自如。因为这点也让这个人物几次在关键时刻都有人愿意出来帮他解决问题。还有一点,他在用人方面比较豁达,愿意提拔犯过错的人和比他有能力的人,譬如水师“施郎”和“赵良栋”。这两位后来都因韦小宝的宝鉴和提拔一直都忠心于康熙和清廷。最让我惊讶的是韦小宝他对曾经是吴三桂手下的一名小兵的信任,让我对此人的用人策略非常的佩服,韦小宝虽然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他有一点很难得,就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论功行赏韦小宝的这种用人方式如果放在现代的企业里,他可以做HR总监了。
其实,说了这么多韦小宝的优势,其实他也有他的威胁,他的身份太多,一是康熙的发小,二是清廷的大官,三是天地会青木堂的香主,四是神龙教的白龙使,就连师傅也有三个,陈近南、九难师太和康熙。这么多的身份,最后也没有一个让他坐的久的,所以呀韦小宝也明白,自己要专注扮演一种角色,最后他选择了隐退江湖,做个爸爸,做个普通的人。
哈哈哈~~~~~我其实把韦小宝这个人物用SWOT分析法这样剖析只是觉得他如果活在现在的社会上也一定是个“吃得开”的人。你们觉得呢?!
按照我的习惯,电视版我看完了,有机会我会再拜读一边金庸先生的原著。到时候兴致来了再来写上一部(下),那就完美了。等着吧。。。。。 October 19 拔牙记 有人说,长紧跟牙是智慧的象征,所以也叫“智齿”。
我的第一课智齿开长于17岁那年的夏天。这么多年了,老大和老二都悄然地破土而出,轮到这老三,疯长了2年,还只露点小头,急死你。嘿~~~你说这哪吒她娘怀胎2年也没动静是不是也是这个滋味儿啊。其实这老三享福着呢,这两年尽好吃好喝的了,没少补啊,得~~~估计啊,这叫适得其反,你看,以前咱没那么腐败的时候,老大老二不也好好地长出来了嘛。想着这事儿呢,这老三又开始“嚷嚷”了,“嚷嚷”的结果是我受罪啊--发烧了!成~~~这次啊,我下个决心…………我,……继续吃消炎药我。
到了医院,大夫说你看“这肿胀好像有些时候了,你拔吗?”…………我一听,犹豫了,忙问“这要等到什么时候能拔呢?”……“现在就可以拔,5分钟的事儿”…………“啊,我的个乖乖,马上就拔啊。这我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呢”……大夫似乎看穿我的心思,道“你还想准备准备啊?小手术,很快的。又不疼”全部被医生麻得实实地,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成~~~我咬咬牙决定一鼓作气--“拔”!!
现在来总结,觉得其实拔牙的过程不疼是因为先打了麻药的缘故,但是这麻药的劲儿一上来,还真不好受,捏了自己好几下,楞是反应迟缓。我看着医生的手术盘里装着钳子、槌子、刀子,乖乖传说中的装备全上了。麻药后10分钟,医生走过来,戴上干净的皮手套,拿着刀开始对着我的老三下起了“毒手”…………咦,划了一刀竟然不疼,估计是麻药的作用。我实在不忍心看着,就闭上了眼睛。就听见大夫说了一句话我差点没有晕过去,“谁过来帮个手敲一下”……就见一个小护士过来用铁锥敲了又敲,连续敲打了三四下……估计是终于被大夫给拔出来了,感觉有东西塞进了我的牙齿上…………
本还想拍下我家老三晒给大伙儿瞧瞧,护士手快,抢走了。今儿是拔牙后第三天,第一天不提了,按我爸的说法,在家装“小狗”,很不舒服!第二天脸肿,只能喝粥;今天,好多了,牙开始痒痒!
这篇拔牙记为了纪念生平第一次拔牙,也为了纪念我家老三。(不知道老四长什么样哦……
一叶一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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